□ 劉思祺
2017年5月,我進入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從事庭審記錄工作,至今已經三年了。在此期間,遇到過一些困難,也遇到過一些有趣或讓人哭笑不得的事,我也總結出一些經驗教訓以及感悟。
作為庭審書記員,每次記錄庭審時,都會接觸到形形色色的當事人,體會到人間百態。大部分當事人都抱著對法律、法院信任的態度,理性地聽從法官指揮,有序地參與庭審。但也有少部分當事人不是這樣,有些當事人會因為利益沖突互相謾罵、大打出手;有些當事人不愿聽從法官指揮,擾亂庭審;有些當事人行為過激、情緒失控……在面對這些當事人時,只能在保證耐心的基礎上沉著應對。
記得有一次,一個案由為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的案件當事人及其代理人到庭參加庭前調查,這位當事人在提供勞務過程中不幸摔傷導致脊椎受損癱瘓了,因此他是被他妻子背進調解室的,進入調解室后便躺在椅子上。整個調查過程都很順利,他和他的妻子也沒有表現出任何異常。在該案已經調查完畢,下一個案件當事人進入調解室時,我們突然發現上一個案件的當事人還躺在調解室座椅上,而他的妻子和代理人已經不知所蹤。我當即就給代理人打電話,代理人稱他趕著去開另一個庭,簽完筆錄就離開了,并不知道發生什么情況。于是,我又向代理人索要了當事人妻子的電話,在連續撥打了很多次后終于聯系上了當事人妻子。剛開始,她的情緒很崩潰,通過溝通,我了解到由于案件拖的時間太長,他們一直無法拿到賠償金,因為長期護理心情煩悶且經濟拮據才讓她有了將當事人丟在法院的念頭,故調查結束后就悄悄離開了法院。在將此事告知當事人時,我們才了解到當事人對此也是知情的,但他們調查時都心照不宣地沒有表現出任何異常,平靜地配合庭審。
之后,承辦法官立即將這件事報告給合議庭,我也向法警隊的同事詳細敘述了整件事的來龍去脈,并與法警隊的同事不斷地撥打當事人妻子的電話,不斷對其進行心理疏導,在告知她這件事情嚴重性的同時,安慰她要相信法官的公正判決。經過我們的耐心勸導,當事人妻子表達了她的悔意,回到法院將其丈夫接走。當事人及其妻子離開前,合議庭也對他們進行了相關法律釋明。
通過這件事,我看到了人們在經受痛苦時可能有的過激行為,也看到了法院辦案為民的使命。以后再遇到類似情況的當事人,我會更加注意他們的心理狀況和行為舉止,防止此類事件再次發生,即使發生了,也要更沉著地應對。從另一方面來說,看到法院的每一份公正、高效的判決對當事人來說有多么重要,這也堅定了我要更加努力、高效地完成審判輔助事務的決心。(成都中級人民法院速錄員)